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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上半年邹平市 大学生生活补助的公告

作者:滨州人才网 2024-09-20 15:15:04 1 来源: 互联网

根据中共邹平市委、邹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兴邹”行动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邹发〔2024〕4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上半年邹平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一)已申请过邹平市大学生生活补助,未满补助期限的续领人员可按规定标准续领。

(二)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来我市企业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邹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自主创办企业(在邹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企业占股比例不少于30%)的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本科及以上留学归国人员;由企业统一组织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继续在邹平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学科的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0%。

由企业统一组织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继续在邹平工作的,按以上标准的50%给予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2024年1月1日起,初次来邹就业创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满足上述申领条件的同时,须满足毕业三年内(含三年)的条件限制,且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方可申领。

(三)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到邹平市各类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由组织部门派遣的除外)全职就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邹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统一组织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每人每月7500元,连续发放5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统一组织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按以上标准的50%给予生活补贴。

2024年1月1日起,初次来邹就业的全日制博士,在满足上述申领条件的同时,须满足45岁以下(不到46岁生日)的条件限制,且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方可申领。

本次申报补助时间范围: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申报方式和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领人登录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首页“滨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板块,通过“大学生生活补助”系统申报(http://rs.binzhou.gov.cn/col/col164694/index.html)。具体流程:单位注册(已注册可直接登录使用)→申领人注册(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申报补贴(邹平)→邹平市人社部门审核。大学生生活补助将发放至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中。

所有人员申报前请完整阅读下方附件1,明确材料提交要求以及系统操作注册事项,不按要求提交材料无法通过审核。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17:00。逾期未提交补助申报资料者,视为放弃。

电话:0543-2182001

三、工作要求

(一)请申请人在申报前,务必认真查阅申报公告,仔细阅读附件,严格按规定时间、方式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材料,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审核端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二)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助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追缴所发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因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申报须知-必读

      2.政策高频问题解答

      3.生活补助系统操作手册

      4.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