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化区海防办事处2020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为充实工作力量,按照有关规定,经沾化海防办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名;本次招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男性,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92年5月1号以后出生),身高175厘米以上,有特殊要求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中共党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驾驶、公文写作等技能的人员。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政历清白,信用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人;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现役军人;
1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网上缴费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10日08:00—6月5日18:00。
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核材料打包发送至bzheyue@163.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警务辅助人员+姓名。请勿重复提交,如遇特殊情况请与审核人员联系。
网上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和有关证件(扫描件或图片):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它相关特长证明等所需证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退役军人持退出现役证。
-
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
(2)1寸免冠彩色照片;
(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薄户主页、索引页和本人页;
(5)毕业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需提供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有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且对报名审核结果造成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08:00至6月7日18: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审核人员将以电话或信息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或未通过初审理由,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通畅导致无法通知的,其后果自负;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加微信咨询群(微信号19912610392):网上缴纳考试费(体能测试、笔试、面试)70元/人,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立定跳远。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参加笔试。
体能测评必须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二)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行笔试考试,笔试总成绩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政知识等基本常识性问题,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5比例由高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合格。报考人员必须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全部考生的体能测评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
四、聘用办法
(一)政治考核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二)体检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应聘人员放弃政治考核、体检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从其他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聘用根据考试、政治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职位职责
聘用后,主要承担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警务活动的职责,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六、薪酬待遇
用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工作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工资待遇2657.42元(含缴纳的“五险”部分)。
七、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次招聘工作由滨州和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9912610392(微信同号)
监督电话:15154388178
咨询时间:8:30-12:00 14:00-18:00 (工作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
2020年5月9日